文/程保忠
我的家乡在鲁西北平原上,那里有我可爱的村庄,村庄不大,有多户人家,交通方便,离县城只有六里多路。村居盖的朴正土坯房子,却不是主流,青砖、琉璃瓦、大理石,钢筋混凝土构成了一座座别致的民居,结实而耐看。街道清洁平整,道路两旁鲜花盛开,花儿争奇斗艳,一阵阵花香,草香、麦香、瓜果香,漫入鼻翼,馥郁而清甜,浸润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农人朴素的秉性。那样的乡村留存着很多人质朴的童年记忆,以及曾经发生过的很多趣事。
趣事之一:“坏事”
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我的家乡老百姓过的日子很贫穷,赶上过红白事时,用的家具都是东家借西家凑,过事的头一天就要“上支”,忙着蒸馒头做菜。村里有一班人马,红白事上借桌凳碗筷等用具,这班人叫“五支三办”,事事全靠这些人来操办,不像现在有红白事时,在饭店订上几桌,吃饱了把嘴一抹,人走了之,既方便又省事。
听老人们说,有一次过白事,事过之后,“五支三办”有个年轻人去把事上借用的碗筷盘子归还给人家,在路上不小心绊倒,把碗盘摔坏了几个,“五支三办”负责人听说后生气的说:“这下可坏事了,怎么归还给人家?”
“坏事”,从此这句话成了人们的口头语,流传了几十年,谁要做错事就说“坏事”了。后来这个年轻人本人的名字人们也不喊了,都叫他“坏事”。
趣事之二:“斤半二哥”
过去老百姓修房盖屋,全村人都前去帮忙助工,东家只管饭菜,不给工钱。人们前去帮忙,都舍得功夫和下力气,村风很和谐。不像现在,修个破墙头,垒个鸡舍,还要花钱雇人。
我村有个青年,身板壮实,为人厚道,只要听说谁家修房盖屋不用叫,他都会主动前去帮忙,有一副助人为乐的好心肠。这个人有个嗜好,爱好吸烟,吸起烟来一支接一支,一边干活一边嘴里还叼着烟,把牙齿都熏黑了。收工时,在他坐位堆着一大堆烟把,人们都说得有斤半重,他在兄弟辈儿上排行老二,因此大家给他起了个外号,叫“斤半二哥”,从此,“斤半二哥”在人们当中就叫起来了。
“斤半二哥”有一拿手活儿——种菜,在他自己园子里种上一年四季的菜,有韭菜、*瓜、豆角、辣椒、西红柿、白菜、大葱等,长得又嫩又鲜。他的菜一半到集市上出售,很受人们喜爱。另一半儿是分给左邻右舍。人们手里拿着菜说:“斤半二哥”要钱吧?他嘿嘿一笑,摆摆手,一笑了之。
趣事之三:“爬瓜”
上世纪60年代“文革”期间,我高中毕业回乡参加劳动。当时生产小队成立“革命小组”,我担任组长,由五人组成,都是十六七岁的“大孩子”,最小的才15岁,负责管理20亩玉米地,在地里搭起窝棚,黑白在地里。
紧邻玉米地是另一个生产小队的,种着一片面甜瓜,个个长得肚大透香,香甜扑鼻,十分诱人,馋得我们直流口水,只想摘一个,吃上一口解解馋,只因看瓜的李老头儿盯得紧,黑白不离人,没有机会下手。
有天晚上,老天作美,忽然下起了雨,我们逮住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临时进行了分工,有负责盯李老头儿的,有负责去“爬瓜”的,只要发现李老头儿有什么动向,就打呼哨儿传个信息,停止“战斗”,撤离现场。负责偷瓜的正在兴头上,摘了一个又一个,一会儿就摘了一大抱,正在这时,看瓜的李老头儿突然打了两声咳嗽,吓得偷瓜人拔腿就跑,不小心被瓜秧绊了一脚,偷的瓜散落一地。
第二天,李老头把情况汇报给队长,队长表态要扣罚我们工分。后来有人把这事编成了一个顺口溜,歌词是:下大雨,哗啦啦,革命小组没回家,为的是偷吃面甜瓜.......。一直流传在人们口语中。
几天后,李老头儿给我们每人摘了几个个大又甜的面甜瓜,并且说:孩子,想吃瓜的话跟我说一声。
在时代的长河中,我只是一滴水,顺流而下,是写作帮助了我,让我在时间的标记和界定中收集起散落一地的记忆碎片,重新拼贴、黏合、打磨,还原过往。
(图片源自网络)
程保忠:男,出生于年3月,大学文凭,山东省散文学会会员,德州市作协会员;中国楹联书法协会会员,新时代书法家。本人从小热爱文学,曾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发表“人民教师人民爱”新闻作品,先后在中国省市级新闻单位和刊物发表作品余件,文学作品小说、散文、诗歌在省、市、县文学刊物刊登多篇。书法作品在省级获得优秀奖,在市级获得一等奖。“只争朝夕,不负韶华”书法作品在中国书法报刊登作品入选十四界中国重阳书法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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