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自治区农牧厅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和内蒙古农业大学的专家组成检查组,对五原县“五原灯笼红香瓜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进行现场绩效考评检查。
检查组先后深入五原县农产品检测中心、胜丰镇灯笼红香瓜展馆等地,实地检查指导灯笼红香瓜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的实施情况,并分别就项目实施、品牌宣传、提纯复壮、品质提升等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
今年,五原县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年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制定了《五原灯笼红香瓜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实施方案》,以深入推进灯笼红香瓜地理标志农产品登记保护工作及规模化、品牌化发展。
据了解,五原县种植灯笼红香瓜余公顷,主要集中在隆兴昌镇和胜丰镇。灯笼红香瓜给当地农民带来了可观收入,据统计,大棚平均亩收入~10元,最高可达2万元;温室平均亩收入3~4万元,最高可达6万元。
五原县灯笼红香瓜于年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年又获得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证书。
来源:巴彦淖尔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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