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月23日起,我市指定了13所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为患有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的市民开具证明,目前已为大部分有需求的市民开具了证明。为集中力量做好疫苗接种和其他日常医疗服务工作,9月3日,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调整开具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证明相关事宜的通知》。现将开具禁忌症证明的医疗机构和工作时间作相应调整。
此外,我市开具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证明的时间将于年9月30日截止,如无特殊情况不再开具。望广大有需求的市民抓紧时间到指定医疗机构开具证明。
来源:鞍山云
编辑:王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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